选择业务类型
结婚登记类
离婚登记类
补发结婚登记证类
补发离婚登记证类
选择办理人身份
双方均为内地居民
双方中一方为外国人、港澳台、华侨
婚姻登记网上预约协议

1、一方或双方为重庆户籍的当事人,无需提供暂住证,可以选择在重庆市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。双方均非重庆户籍,可持一方有效期内的《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》,在重庆常住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婚姻登记(两江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常住在鸳鸯、人和、天宫殿、翠云、大竹林、礼嘉、金山、康美8个街道辖区的非重庆籍人员的婚姻登记 )。

2、网上预约需提前两个工作日申请,受理日期为一个月(按23天计算)之内的工作日。

3、预约当事人必须按照规定步骤,填写双方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信息,如提供的信息有任何错误或不实之处,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。

4、婚姻登记机关严格按照法律规定、预约工作程序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;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和时间段没有到场的,登记机关有权不予受理。

5、对于因自然灾害、电力通讯或其他设施故障等事故,致使预约服务延迟或未能履行的,婚姻登记机关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6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恶意修改、变更预约服务的有关程序和内容,或利用网上预约进行有偿服务,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害后果,由该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
7、本协议的解释权归婚姻登记机关。